寝室管理制度
- 作者:教导处 来源:教导处 点击数:16 发布时间:2014/5/5 9:37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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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纪律方面
1、外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留宿,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,须经班主
任同意,并由班主任报于教导处、保卫科和寝室管理员备案。发现未批而留宿的扣5分。
2、在集体寝室活动中有意扰乱公共秩序,不听劝阻者,每次扣5分。
3、在宿舍、楼道内大声喧哗、打闹影响他人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。
4、违反宿舍规定,熄灯后仍讲话视情节扣1—5分,(不能确准谁讲话全寝室成员皆扣)。
5、在宿舍内吸烟、喝酒、赌博等发现一次扣10分。
6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、电熨斗、电热水器及在宿舍内做饭者发现一次扣10分。
7、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,
如发现一次扣10分。
8、有意破坏公物者,视情节扣10—20分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(二)卫生方面
1、毛巾未挂一条线扣0.5分,鞋子未摆一条线扣0.5分,桶和脸盆未摆一条线扣0.5分。被子未叠扣2分,洗濑用具未摆整齐扣1分。
2、早上值日生必须把走廊垃圾筒和寝室垃圾篓清理干净,未倒扣1分。
3、宿舍卫生检查地面不干净,值日生扣2分。
4、各人床铺被条不折叠或物品摆放不齐者扣1分。
5、窗户和窗台上乱挂物品或堆放物品者扣2分。
6、在楼道涮牙洗脸或倒污水者每次扣2分;如查不出具体人
员或公共场所不合格全寝室人员皆扣。
7、不得在墙上涂写、刻画和胡乱张贴,如发现一次扣2分。
8、寝室和走廊未扫各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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